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发展的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0名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德才兼备、按需引进、岗位聘任、科学管理”的工作原则,采取全职引进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院成立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二、引进专业及有关程序要求
(一)引进专业及人数
符合学院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急需的工学类(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汽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专业的人才10名。
(二)引进条件
1.全职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引进待遇
学院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有关待遇情况如下:
1.工资绩效按照遵义市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符合贵州省、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由学院审核推荐,上报省、市审核确认,按照相关奖励政策兑现。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调动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校后即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果享受相关人才奖励待遇的,确定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并签订服务协议,学院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及双方协商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合同管理。
(四)引才时间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五)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符合“四有”好老师标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有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适应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有关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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