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要求,4月10日至4月24日,我院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及专业相似率认定工作。现将资格初审情况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
1.思政课教师岗位、供应链运营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取消2个岗位的引进计划。
2.跨境电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金融服务与管理、产品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教师岗位共有27人通过资格初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共27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时间:2024年5月8日(周三)9:00-16:00(中午不休息)。
2.地点:贵州电子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弘商楼5楼506办公室(贵阳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中段)。
特别提醒: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若驾车到校的,请从学院西门驶入,并按照安保人员的指引,将车停放在停车场。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报考人员本科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详见附件2);
③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公章)原件1份;
④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社保缴费明细1份、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1份;
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⑥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详见附件3);
⑦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4.联系方式:
电话:0851-82621026
联系人:龙老师安老师
三、特别提醒
1.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及时阅读网上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接受复审。凡逾期未到我院接受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弃权,我院不再受理,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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