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4〕10号)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数为2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数,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具体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赫章县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
(二)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县城区以外(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乡(镇)中小学校工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初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其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需在签订特岗教师聘任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要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若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3。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招聘范围
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三)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在岗的特岗教师(含2021、2022、2023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及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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