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铜教发〔202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构
成立印江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担任,成员为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排专人办公。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58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33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25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教师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数学、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道德与法治和小学美术两个学科,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的规定,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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