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3〕18号)和《县教科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黎教科通〔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
2023年8月7日。
四、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会议室集中,填写好相关表格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预计300元/人,请考生准备好并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上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集中报到后,体检人员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或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黎平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黎平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公告后,注意正常饮食、作息,勿熬夜,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日晚上10点后一般要求禁食、禁饮。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前,请按照体检工作人员要求列队,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四)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须自备眼镜。
(五)特殊情况(生理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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