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雷山县教育科技局安保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处理各种外因和内因发生矛盾相关事宜,适应当前平安校园建设需求。雷山县教育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保人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山县教育科技局、雷山县纪委监委配合实施。
三、招聘岗位
雷山县教育科技局共招聘专职安保人员31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 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以男性为主,个别岗位无男性报考的情况下可视学校环境和规模招聘女性,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退伍军人或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审查、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身体原因不宜进入安保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面试方式按以下具体办法确定:
1.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雷山县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学校保安人员报名表》,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5张。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雷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贫困户证明。
(5)已在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费:100元/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领取《面试证》的时间为:领取《面试证》的地点为: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安业务知识等。
6.面试分值: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100%。
(三)成绩公布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
(四)体检
以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有无精神病史、有无社会反响强烈的不良习性行为,有无明显的攻击性行为等等情况。经政审不宜录用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公示
招聘结果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派遣单位(如出现同一职位上考生自行放弃岗位资格的,则向下顺延递补。如出现某一岗位因无人报考或其他原因造成缺空,则采取把同一类别岗位录用后剩余考生总成绩排序,在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调剂录用)。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派遣到相关学校工作。
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合同期满后,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会商县教育和科技局及各学校并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除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以外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需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须向用工学校、县教育和科技局以及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报备。
六、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雷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勤服务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管控监督和规范程序。雷山县监察委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八、疫情防控保障
凡参加本次招聘报名、考试、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及雷山县最新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实施方案、防控要求等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报名、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报名、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和“国家行程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会商相关部门并作解释
联系电话:0855—3331408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政策法规股)
0855—3333664(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55—333677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55—3331010(县纪委县监委)
十、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一、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方案》解释权属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十四、联系电话: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3338805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3331408
附件:雷山县2021年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安保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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