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配备幼儿园教师和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完成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榕江县《十八届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采用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方式,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相关学校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性质
岗位:幼儿教师和后勤管理人员。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即通过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购买劳动服务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到榕江县古州镇第六小学、古州镇富民小区幼儿园、古州镇六佰塘幼儿园等3所学校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岗位属于国家编制外管理人员,由榕江县吉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录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计划
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共计59名(其中幼儿教师36名、食堂工人16名、保安7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古州镇第六小学后勤食堂工人8名和保安人员3名;古州镇富民小区幼儿园教师24名、后勤人员食堂工人5名和保安人员2名;古州镇六佰塘幼儿园教师12名、后勤人员食堂工人3名和保安人员2名。
三、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条件。幼儿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后勤人员食堂工人名和保安人员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如有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均按购买服务的报名时间进行确定。
3.学历及职业资格条件。
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专、中师、职高或中职)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舞蹈等相近专业,具备教师资格证;后勤食堂工人和保安人员学历要求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榕江县2023年古州镇富民小区幼儿园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4.户籍要求。幼儿教师要求是贵州省内户籍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要求榕江县内户籍人员(或非榕江户籍长住户口人员)。
5、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事业人员体检标准以及贵州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立案调查的。
(3)不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2019年9月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执行。即:1、幼儿教师岗位按月工资2300元标准执行。年度量化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考核目标绩效奖按年3000元一次性核发放(与在编在职教师统一时间发放)。2、后勤人员岗位按月工资1660元标准执行。
(二)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正常增长,参照榕江县教育系统2018年录用的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按工作年限分类确定报酬的标准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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