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意见》相关规定,经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其中:综合类招聘34人;医疗卫生类招聘18人;教育类招聘1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相关政策降低学历条件的岗位除外)。
2.选聘在万山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服务期满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在万山区所辖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达到任职年限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铜仁市户籍(兵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万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截止2023年8月4日须在万山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万山区户籍(生源)的岗位,截止本简章发布之日(2023年8月4日前)在万山区登记入户且户籍仍在万山区;万山区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万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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