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铜仁市特岗教师招聘简章何时发布?报考要求是怎样的?历年铜仁市特岗教师招聘时间都是集中在5-6月发布公告及报名,报名时间在6月份,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现参考2019年铜仁市特岗教师招聘时间安排及报考要求。
铜仁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2019年全市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8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指标832名、县“特岗计划”指标226名,分别在碧江区、松桃县、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9个区(县)实施。具体招聘指标详见《铜仁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含硕师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对我市已取得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4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特岗计划”国贫县(名单见附件2),“硕师计划”指标含在实施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为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是否列入招聘对象,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特岗计划”招聘生源地范围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加分事项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各区(县)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三)为加强我市“双语”教育,各民族自治县可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民族自治县自行确定。
(四)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不得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报考区(县)指定的确认地点。
各区(县)现场确认地点:
碧江区: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商校)
松桃县:松桃县教育局一楼(松桃县经济开发区第12栋楼)
玉屏县:玉屏县电大(县第一中学左侧沿河沟进去100米)
江口县:江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石阡县:石阡县教育局
印江县:印江青少年活动中心
思南县:思南县第六中学大礼堂
德江县:德江县教育局(青龙街道迎宾路)
沿河县: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审核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区(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
面试地点:以区县教育局发放的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和内容:试讲(教),按小学、初中、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县)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4日(具体时间由特岗实施县自行确定)。各区(县)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地点:由各“特岗计划”实施区(县)确定(体检医院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人员(含“硕师计划”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毕业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毕业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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