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我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到我院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才引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落实引才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工作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开发布。
三、引才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
引才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引才计划、发布引才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引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才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8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7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7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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