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23〕20号),毕节市教育局牵头开展了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细则〉的通知》(教-2023-15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各县(市、区)入职资格审查、体检、录取、签约等程序,录取彭云等1525名人员为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见附件)。所录取人员工资原则上从2023年9月1日起计发,各县(市、区)也可结合录用特岗教师实际上岗时间,按相关规定计发工资。
附件: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日
原文标题: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录取彭云等1525名“特岗计划”教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bm/bjsjyj/dt/tzgg/202309/t20230904_82207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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