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和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学校于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现设有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机电工程系、轻工化工系、文化与旅游系、建筑工程系及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中职教学部、怀卡托国际学院等七系三部一院。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为满足学院发展需要,我院决定以合同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合同制人员4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合同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奖励、荣誉证书人员(国<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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