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计划
2024年都匀市计划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100名,其中,招聘初级中学教师30人、小学教师70人。(具体岗位分学科招聘职数计划详见《都匀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表》)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都匀市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黔退役军人发〔2023〕1号)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或研究生学历报考小学岗位不限专业。(详见附件:都匀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表)。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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