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4〕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为100名,均为中央“特岗计划”,其中:初中“特岗计划”30名,小学“特岗计划”70名,均用于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惠水县2024年暂不实施地方“特岗计划”。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惠水县2024年“特岗计划”的岗位安排详见《惠水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表1),考生聘用时按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签约。为便于统筹管理,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岗位不再调整。
(二)“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本县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全部安排到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重点为农村学校补充教师。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四)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同时还须提供2024年本人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流程截图。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须与《关于规范惠水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考学科对应专业范围的要求》的要求一致(具体要求见附表2)。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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