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县城学校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从县内各乡镇中小学遴选教师到晴隆县城缺科学校任教。为做好我县2023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优化教师队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遴选计划为83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晴隆县2023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非遴选学校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师德师风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教学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无违反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工作年限及年龄
参加遴选教师的教龄须满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教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3.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4.教学成绩
参加遴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岗位的教师,近三年内任教学科春季学期教学统测成绩至少有一年超过当年全县平均分;统测科目成绩由学校负责人出具成绩证明并签字盖章,乡(镇)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县教育局教研室复核签字盖章。
5.其他条件。从县外调入本县工作的教师,此次参加遴选不受调入后的年限服务限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近三年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4.身体不能正常履职的教师;
5.未转为正式在编的特岗教师;
6.2023年春季学期未参与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或参与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教师;
7.其他经晴隆县2023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得报考的。
四、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50分。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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