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乡镇学校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有效解决县域内、城乡间、校际间、学科间教师合理化调配,激发基层教师队伍整体活力,着力打造一支师德水平高、专业素质强、规模结构优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奖励性积分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奖励性积分、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教师8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5名、初中教师35名。具体遴选情况详见《清镇市2024年面向二类学校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全市乡镇二类学校在编教师进行公开遴选。
“二类学校”的界定以《清镇市教育系统教师调配管理办法》(清委办通字〔2017〕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类学校:(1)原红新社区、新岭社区、百花社区、巢凤社区、红塔社区、乡愁社区及时光社区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
(2)红枫湖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扁山小学、红枫第七小学(原大土小学)、红枫湖镇幼儿园。
(3)站街镇行政区域内所属的站街小学、站街镇幼儿园、七砂小学、小河小学、莲花小学、七砂中学、贵化中学、贵化小学、站街中学、条子场学校。
二类学校:卫城镇、新店镇、犁倭镇、暗流镇、流长乡、王庄乡、麦格乡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行政区域内归属一类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任教年限:
报考人员必须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2019年4月1日前<含4月1日>在我市二类学校任教的)。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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